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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纪要

[  发布者:萍乡市湘东区政府办  |  来源:  |  时间: 2018年09月11日  |     ]

     2018年9月10日,区长杨博在区政府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区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了《湘东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会议认为,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环境,尤其是直接影响空气质量,也有较大的安全隐患。尽管前阶段我区的空气质量有了明显改善,但是湘东基础仍然薄弱,稍有放松空气质量就会下降。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科学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既是上级的工作要求,也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赋予的责任义务,同时有利于持续改善全区空气质量,必须全面动员,扎实推进。会议原则同意湘东公安分局提出的《湘东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湘东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湘东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机构设置及成员名单》和《湘东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方案》。会议强调,一是要明确禁燃范围。除方案已明确区域外,要将320国道城区段以北、沙里塘至湘东职专两旁区域也纳入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具体范围由公安分局商有关部门再研究细化。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负责在湘东发布微信公众号上专题发布禁燃通告,教育系统要采取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加强宣传,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要扎实做好禁燃宣传引导工作,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要坚持管控结合。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湘东公安分局和湘东消防大队要进一步研究具体有力的管控措施,建立健全管理处罚机制,成立专门的巡查队伍,对不听劝告,拒不整改的现象要坚决采取有力措施处理

二、会议讨论通过了《湘东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会议认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价成本的变化,对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进行适当调整,有利于提高我区公办幼儿园保育质量。《湘东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中的各项收费标准符合《江西省定价目录》(赣发改价调2018〕310号)和《萍乡市幼儿园收费标准及管理意见的通知》(萍发改收费字2013〕352号)等文件要求,并且已按程序对区内部分幼儿园进行了保教收费成本监审,对收费标准调整进行了听证。鉴于上述原因,会议原则同意《湘东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会议强调,一是要按照市级对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统一指导意见确定收费标准;二是严格按有关程序和要求做好收费标准调整各项工作。

三、会议讨论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对原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的部分工作人员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的有关问题。会议指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决定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5〕5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38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对原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的部分工作人员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的通知》(赣人社发2018〕13号)等有关规定,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且符合原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条件的省部级以上劳模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调整为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会议决定,一是由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对全区符合条件的人员再行梳理,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再统一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二是由区财政局明确资金来源渠道,提出资金筹措意见。

四、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工业强省推进大会精神。会议指出,全省工业强省推进大会要求全省上下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的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工业强省战略,奋力推动工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区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工业强区理念,坚持“主抓项目,强攻工业”战略不动摇。会议提出,一是要大力打造工业发展平台,加快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在完善现有1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的基础上,着手实施第二期10-2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建设;二是加大腾笼换鸟的力度,对园区长期停产的企业土地进行盘活,对长期闲置的土地坚决予以收回;三是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坚持招大引强,主动对接中国500强乃至世界500强企业,力争投资20亿元以上项目落地湘东区产业园;四是抓好首位产业发展,围绕工业陶瓷产业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成立运作工陶技术研究院,加强与中建材等央企、科企合作对接,强化科技支撑;五是实行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每月一调度;六是由区工信委牵头负责,结合省、市要求起草我区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会议决定,将该议题提请区委常委会审定。

五、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加快推进绿色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会议认为,殡葬改革是大势所趋,推进殡葬事业的发展要注重平稳有效。会议提出,一是要加大殡葬改革的宣传力度,坚定改革的决心;二是要抓紧确定镇、村公墓山选址,公墓山不能选址在主干道可视范围内;三是要加快公墓山建设,重点抓好“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整治,不能产生新的乱埋乱葬现象,限制区域已有的坟墓可迁至公墓山或因地制宜进行绿化遮挡;四是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绿色殡葬改革要求。会议决定,由区民政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方案再行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定。

六、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关于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实施意见》。会议认为,同步迈小康,城乡要同行。开展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安排的一项重要任务。会议提出,一是要把握精准识别这个关键,上门上户把贫困家庭情况摸清,真正扣好第一粒纽扣。二是要吸取农村脱贫工作经验和教训,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程序到位,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会议决定,将该议题提请区委常委会审定。

七、会议学习了《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和文件,传达了全市宗教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深入推进宗教重点难点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会议认为,宗教工作是一项重要而敏感的工作,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宗教事务条例》、《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规制度文件的学习,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会议提出,由区民宗局牵头,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会议精神,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八、会议审议了《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会议认为,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涉及预算、编制、执行、支出管理等多个方面,内容非常翔实、具体。对于审计部门提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及时抓好整改。对于一时无法整改的,要解释说明到位。会议决定,由区审计局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定。

十、会议还讨论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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