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女授受不亲”的中国,男女同校如何实现?

原标题:在“男女授受不亲”的中国,男女同校如何实现?

中国历史上,有两个“大防”:一是夷夏大防,一是男女大防。世界上能够把男女有别拔高到礼法层面,同时又能把男女床事渗透到文学层面者,除了儒雅的古代中国,恐怕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了。为了杜绝有伤风化的事情发生,女性被禁锢在狭小的闺阁之内,像鸟儿一般,差别仅在于,有人活得像百灵,有人活得像麻雀,有人活得像鹦鹉。养鸟最重要是什么?听话!什么鸟最听话?傻鸟!于是,女性被无情地剥夺了受教育权。即使有,也无非是孝事父母、相夫教子一类,实在难称“女学”。直到1907年,《奏定女子小学堂章程》公布,女性教育才正式被纳入学制系统。

然而,这个章程里有一项规定,十分刺眼:“女子小学堂与男子小学堂分别设立,不得混合。”此时,距离中国国门被打开,已经整整半个世纪!即使报纸上倡导女学的思想新锐,也认为西方的“男女同校”不适合中国国情,理由无非是:“中国妇道无成之义,谨守者数千年矣。”国学大师章太炎也持这种观点。

清朝灭亡前夕,男女同校首次被正式提出。1911年4月出台的《请变更初等教育方法案》,明确规定:“初等小学儿童年龄在10岁以内,准男女同学。”民国成立之初,南京临时政府颁布新学制,亦做出类似规定:初等小学校,可以男女同校。这就意味着,延续千余年的“男女七岁不同席”观念被彻底打破。更关键的是,随后公布的《壬子学制》,规定女子与男子享有同等受教育权,不再局限于初等教育。

换句话说:女生上大学,终于具备了合法性!

1915年,湖南省教育会提出改革方案,建议设立女子高等学校,“许女子有入大学之机会”。1917年,北京女子师范学校高等部成立,这是中国自办的第一所女子高等教育机构。两年后,该校正式更名为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

但是,大学男女同校仍属于禁区!

“五四”时期,关于男女究竟应不应该同校,思想界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大讨论,正反双方你来我往,好不热闹。

反方理由:

一、女子智力不如男子,无法和男子受同等的教育;

二、男女性质、嗜好都不相同,让其同校是不重视女子个性的发展;

三、男女同校不符合中国“男女授受不亲”的传统,受教育的女子会自行择配、婚姻自主,蔑视父母夫婿;

四、男女同校,男女间的道德便难以维持。

其实,核心就在第四点上。四川《国民公报》发文指出:男女“既可同板凳而坐,安可不同床而觉,什么是男女同校,明明是送子娘娘庙”。

正方理由:

一、实行男女同校就不必另设女校,可以节省经费,振兴教育;

二、男女同校已为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所实行,可仿效之;

三、男女同校有利于树立男女平等的意识,可促进社会文明;

四、男女同校有助于男女学业的竞争,提高成绩,改善校风;

五、男女同校,精神上心理上都受莫大的感化,可以减少异性间的好奇心,养成互相尊重人格的习惯;

六、男女同校后,两性社交公开化,为自由结婚立下基础。

正当双方吵得不可开交时,美国实用主义大师杜威来华演讲,公开支持男女同校,对扭转舆论风向发挥了不可小觑的作用。

其实,早在1905年,广州岭南大学(教会学校)便有教职员和少数开明家庭的女子插入该校和男生同学。校医兼教师廖德山先生的长女奉献、次女奉恩,钟教授的女儿伟霞等六七位英慧女士得与男生同班,学习中英文各科。岭南大学因此得到国际教育调查员称誉“中国最先开办的男女同校”。1918年,该校开始公开面向社会招收女生,并与男生同班授课。

私立大学中最早实施男女同校的,是上海大同大学。但是,平时上课时,男女生分别坐在不同的座位上,平时也没什么接触。因为,女生数量极少,第一学期竟然只有一个。

公立大学中最早实施男女同校的,则是香港大学。1918年,考入香港大学的朱光潜曾经回忆道:“当时学校里初收容女生,全校只有何东爵士的两个女儿欧文小姐和伊琳小姐两人,但都和我同班。”

第一个站出来要求大学男女同校的女性,叫邓春兰。她是甘肃循化县人,父亲是甘肃省教育厅的科长,丈夫在北京大学学习。在父亲和丈夫的影响下,邓春兰一直希望入大学继续深造,却苦于无女子大学可入。1919年5月,邓春兰给北大校长的蔡元培写了一封信,请求他允许北京大学招收女子进补习班。时值五四运动期间,蔡元培离职而无果。1919年7月,邓春兰又撰写了《告全国女子中小学毕业生书》,呼吁组织请愿团,征求女子入会,并表示“用种种方法,至百折不回之运动,务达我目的而后已”。这封呼吁书被京沪多家报纸转载,引起了社会的极大重视。

1919年12月,又一个署名“新青年一份子”的谢楚祯上书蔡元培,声称代表全国女界请求北大开放女禁。信中还列举了北大招收女生的种种有利条件,蔡元培当即复信予以赞同,他指出:“‘大学开女禁’的事,大学规程并没有规定‘女子不能进校’;报考时但说报中学毕业生,也没有说专报男生。所以大学并没有‘女禁’,说不到‘开’字。要是有中学毕业的女子,来考预科,断没有不准考的理。"

1920年1月1日蔡元培又在与上海《中华新报》旅京记者的谈话中公开表示:“大学之开女禁问题,则予以为不必有所表示。因教育部所定课程,对于大学学生,本无限于男子之规定。就像选举法中选举权没有男女之规定一样。就是从欧美各国来看,所有大学都是男女兼收。”蔡元培由此指出,不存在大学开女禁与否的问题,北京大学次年招生之时,只要受教育程度适合报考大学的女学生,都可以报考北大,只要成绩合格,就可以被录取。

1920年2月,一位江苏籍女学生王兰首先向北大提出到哲学系听课的请求,得到允许,成为北大第一个女学生!

北大开女禁事件引起极大社会震动,也遭到政府和社会的阻扰。教育部即于四月致函告诫北大:“惟国立学校为社会视听所系,所有女生旁听办法,务须格外慎重,以免发生弊端,致于女学前途转兹障碍,斯为重要。”告诫之后,政府还派人暗中查访北大招收女生之事,经查访得知北大女生都回私宅住宿,并没有同舍寄宿的情事发生,才没有下令禁止男女同校。

北京大学是第一所开放女禁,实行男女同校的国立高等学校,开创了中国高等教育男女同校的历史新纪元!

南方高校中,率先实行男女同校的,是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也是当时的学术重镇!

一北一南,两相呼应,社会风气终于有所改观。1920年10月,广东省政府正式宣布大学开放女禁。

1922年,当局正式颁布《壬戌学制》,采取“不分性别的单轨学制”,标志着中国教育在立法层面真正实现了男女平等!现代学者如此评价:

“这新学制已显示教育不是男子的或女子的教育,而是‘人’的教育了。教育既是‘人’的,自无须再分辨男女,以性别为施教的标准,男子和女子,应该同站在‘人’的地位,同等的参与教育活动。这种教育制度,才是真正平等的教育。”

最初,女大学生数量不多,常常引起男生的特别关注。徐身洁在《我经过的男女同校》中说:

“起初不免少见多怪。一闻有女生投考,便注意她们的名字,一见有女生上课,便目光集于她们的身上,一见有女生走路,便有些嘿嘿的咳,一遇着举班长或干事时,就不约而同的投她们的票。到后来,司空见惯,这些无意识的举动,一天少似一天。以后男生对待女生和待男生一样。女生方面,起初进来时候,总有些闺气。回答教员时,脸红起来,走路时,总是低着头。到几个月后,也就渐渐地变了。”

祥说:那些天天高喊“男女大防”、“男女授受不亲”的人,内心才最龌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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