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在我国歷届15任的国家元首当中,其中有5名国家元首没有任满5年,惟第15任国家元首苏丹莫哈末五世是首名在任期內退位的国家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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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4名未任满5年的国家元首分別为我国首任国家元首森美兰州最高统治者端姑阿都拉曼、第2任国家元首雪兰莪州苏丹希山慕丁阿南沙、第6任国家元首吉兰丹州苏丹雅哈耶布特拉和第11任国家元首雪兰莪州苏丹沙拉胡丁阿都阿兹沙。

上述4名国家元首皆是在任期內不幸驾崩,而没有任满5年。

1957年,统治者理事会於开会遴选第一任元首,当时最资深的柔佛苏丹依布拉欣殿下由於高龄(84岁),而婉拒荣任国家元首。接下来,於1932年出任彭亨苏丹的阿布巴卡殿下也谢绝荣任国家元首。

因此由森美兰最高统治者端姑阿都拉曼陛下,从1957年8月31日至1960年4月1日出任首任的国家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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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任国家元首为雪兰莪苏丹希山慕丁阿南沙殿下,然而,殿下於1960年9月1日当天,在登基前数小时不幸驾崩。

不过,已故吉打州苏丹端姑阿都哈林陛下则曾接任两任国家元首,成为佳话。

陛下在出任第14任国家元首时,创下两项纪录,是马来西亚史上首位两度出任国家元首的马来统治者,以及是最高龄者接任国家元首。

端姑阿都哈林陛下在2011年12月13日接任第14任国家元首时,已83岁又15天,打破雪兰莪州苏丹苏丹沙拉胡丁以73岁又49天接任国家元首的纪录。

今日退位的苏丹莫哈末五世是於2016年12月13日出任第15任国家元首,其任期原本至2021年。

国家元首遴选

国家元首是由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在统治者会议上,从9个马来州属的世袭统治者中,选出一位资歷最高的统治者来担任国家元首,另一人则出任副国家元首。

根据1957年擬定的名单,排名按照各州的统治者的资歷而定,有资格轮任国家元首的马来州属统治者为森美兰州最高统治者、雪兰莪州苏丹、玻璃市州拉惹、登嘉楼州苏丹、吉打州苏丹、吉兰丹州苏丹、彭亨州苏丹、柔佛州苏丹及霹雳州苏丹。

若以此轮任表,吉兰丹州苏丹之后,接著顺序轮任会是彭亨州苏丹、柔佛州苏丹及霹雳州苏丹,但这仍需由马来统治者会议遴选决定。

根据马来统治者官网,马来统治者会议每5年遴选国家元首一次,在遴选国家元首和副国家元首的会议中,儘管州元首也是马来统治者会议的成员,但是他们无需出席。

国家元首的任期为5年,不得连任,任期內不得兼任原州属的统治者职务,因此须任命摄政王处理州统治者的职务。

1957年国家独立时,第一任国家元首由森美兰州最高统治者端姑阿都拉曼出任,至今已有15人先后出任国家元首。

儘管如此,联邦宪法阐明,国家元首可在任何时间向统治者会议呈辞,或者被革职。

在第15任国家元首苏丹莫哈末五世之前,没有任何在任的元首曾被革职或辞职。

国家元首是拥有合法地位的国家首脑,联邦宪法和国会法令明文条例列为马来西亚的国家代表、立法和行政的最高决策人。

1993年修宪后,国家元首和马来统治者一样,可以在由马来统治者设立的特別法庭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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