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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樹公

以樹木作為崇拜對象的信仰。信仰的內涵常象徵地域社會和大地之間互相、有機的關聯。常以樹種來命名,因此有榕樹公、樟樹公、茄苳公等稱呼。
信仰的形式大多是在樹下建一小祠,並在供奉的神樹上,綁上紅布做為標示。常與「水頭水尾,田頭田尾」的土地公並置,一起祭祀。雖然「社樹連體」的祭祀形式較多,但一般大樹公與土地公仍被當成不同的神衹來祭祀。《周禮》:「二十五家為社,各樹其土所宜之木。」人們在開墾村里的時候,常因風水考量留存或種植許多適應生態環境能力強的樹種;由臺灣各地「茄苳腳」、「榕樹腳」等地名的留存,可見大樹的存在對當地社會的影響。
由於大樹具有極強的生命力,民間認為祂能守護小孩成長,因此有把小孩給大樹公當「契子」的習俗,祈望能庇佑小孩順利長大;關於作祟、或危急時,大樹公相救的靈驗事蹟也多為人們所傳誦。
都市化影響下,大樹雖然已經減少,但大多卻成為各地域交流的場所,可說是「俗中聖地」。祭祀一般都在農曆8月16日舉行,當天會舉辦「吃福」,全村一起共享祭品。
英國人類學家E.B.Tylor 根據靈力來說明泛靈信仰,也可用來說明大樹公內涵的秩序象徵著地域社會和大地之間互相的、有機的關聯。大部分的大樹公多已依地方自治條例被指定為老樹加以保護。

撰稿者:李春子
最後修訂日期:98年11月08日
參考資料:
1 陳明義、楊正澤。1996。《臺灣鄉間老樹誌》。南投:臺灣省政府農林廳。
2 林姿伶、劉儒淵編。2001。《巨木(老樹)保護研討會論文集》。南投: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曁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
3 李春子。2003。〈東亞地區「大樹公」信仰與實踐--臺灣、日本、韓國之比較研究〉。《臺灣文獻》,54(2) :4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