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6日

不存在未實施便修改 李飛:831決定長期有效

2015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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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飛直言,「831」決定是長期有效。(鍾式明攝)

    李飛直言,「831」決定是長期有效。(鍾式明攝)

   

 

泛民主派一直要求中央撤回及修改人大「8.31」決定,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昨強調,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不存在還未實施便改變的可能,他並明言,「8.31」決定不止限於一次選舉,而是長期有效,2017年後的普選都要按照「8.31」決定。

李飛昨在記者會表示,「8.31」決定是根據《基本法》、人大過去釋法及有關決定,以及特首提交的報告及廣泛聽取香港各界意見後作出的重大決定,而「8.31」決定亦清楚講明,有關決定沒有限定只是2017年,而是以後實行普選都要按「8.31」決定,「它的效力不限於一次選舉,而是長期有效的。」

至於「白票守尾門」及將提委會公司票改為個人票的建議,李飛形容,泛民對有關建議均指「沒啥意思」,說明他們也不贊同,而且法律上亦不可行。他指按《基本法》規定,特首提名權專屬於提委會,「守尾門」就是要架空提委會,另在政治操作上亦不可行,他舉例指若特首因去世出缺,規定必須6個月內選出特首,「如果都投白票,反反覆覆,長官不能按時選出,所以不可行。」


視政改是否擁護一國兩制試金石
另外,李飛將今次政改視為是否擁護「一國兩制」的試金石,他質疑,「為甚麼一定要拼命反對8.31決定,那是不尊重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你反對這一決定,你到底把一國放在甚麼位置上?」

李飛在交流會的發言從法理角度出發,闡明普選須以《基本法》為政治法律基礎,重申「公民提名」不符《基本法》,他並對泛民議員放話,指若對政改方案投下反對票,「這是支持還是反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試金石,是轉向合作共贏正道,還是繼續走對抗俱損歪道的分水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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