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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青島東路三號 為何遭政府列為「不義遺址」?

文 / 書傳媒    
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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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青島東路三號 為何遭政府列為「不義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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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立法院在本月5日三讀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文化部清查了45處不義遺址,台北市青島東路三號便是其中之一。青島東路三號,不僅是一個地址,也是一本書名。

1950年的青島東路三號,約是現在的台北喜來登飯店之地,當年是軍法處看守所,許多台灣精英知識分子,在這裡等待判決。侯孝賢電影《悲情城市》中,作家鍾理和之弟鍾浩東,即是從這裡走向馬場町的槍決之路,獄友在此傳唱「幌馬車之歌」紀念他。在荒謬年代,愛國本身是值得死的罪愆……他們是台灣最後一代理想主義者。

首圖圖說:軍法處外觀。這張外觀素描是陳孟和為了找尋同案難友於一九四八年十二月第一次被捕釋放後,到軍法處快速畫下。(繪圖╱陳孟和)

作家米果在《青島東路三號》的序裡提到「在民主人權的進化過程中,許多人犧牲了生命與自由,或被剝奪了青春最好的數十年,當我們空泛的談起轉型正義的口號時,認識曾經發生過的歷史避免犯下同樣的錯誤,這或許才是對犧牲者所能表達的最誠摯敬意。」

本書作者顏世鴻即為當年的見證人,半世紀以前的歷史與真相,都不該隨著時間而被遺忘,唯有了解歷史、還原真相,台灣社會才得以前進。以下內容節錄自《青島東路三號》的〈青島東路三號軍法處判刑〉,讓我們一窺台灣最後一本良心知識分子的親筆回憶錄。

1950年9月、青島東路三號軍法處判刑(書摘節錄)

到了軍法處看守所,就照名單入押房。我是與由南所來的葉雪淳兄銬在一起,在此也是入十號押房。葉雪淳兄的父親葉秋松先生剛好站在外面,看到我們下車,翌日就送小菜來。十號押房是 A 區最靠北、最靠走廊的好房間。江源茂兄與陳子元兄分別在九號押房。天氣已有些秋涼,這裡人多,實感溫度可能比外面高三到四度。房中是汗的酸味和鉛重的空氣,但只有一部通風機,根本無法應付七百人的空氣。我與葉雪淳兄成為這裡的第卅三及第卅四名住客。我就住馬桶邊,讓葉兄住右邊。估量一下東西向不到七公尺,南北向沒有三公尺半,而且靠通道這邊有五十公分平方的馬桶區。沒有馬桶那邊睡十八個,有馬桶這邊睡十六個人。因為南北不到三公尺半,兩邊睡的人的腳要有些地方相疊。每一個人的寬度不到四十公分,所以要平躺是不可能。各人以自己的衣物等,用一條袍袱包起來,剛合自己的寬度,每個人住的空間就是以此寬度到中線為止。不過我住六十一天,期間沒有人為此爭吵過。想不到這裡最老資格的牢頭是林書揚兄,也是唯一認識的人。他很少說話,也不管這種牢房的事務。

兩樣舊的事情要交代。這裡是以前台灣軍司令部、經理部的倉庫,是二樓房屋,青島東路三號,就是以後的喜來登飯店。我在一三八六部隊時當公差來過一次,從林口機場來,為了特攻隊隊員多要一些東西被拒絕。

第二,前面說過林書揚先生我認識,中學早我一屆。他是莊孟侯先生的小舅子,而莊先生的大公子兆樞兄與他同年齡(也許差一歲)。兆樞兄有信就託我帶,書揚兄少託信,我們的關係只是如此。自小的習慣是不問人家私事,即是父親很熟的朋友,父親亦向來不准我問東問西;不過也因為這一原因,省掉許多麻煩。

外面的初秋,拋入這空間,頓時變成酷暑。第一,沒有風,風力可減低實感溫度。這可能為「第二層地獄」。這裡倉庫約有五千平方公尺,樓上、樓下各二千五百平方公尺。樓下A 、 B 兩區當時可能近一千四百人,二樓部分是女性及一部分屬軍法局的優待房──只是空間的優待。到達這裡,當天是一九五○年九月二日。

……

北市青島東路三號 為何遭政府列為「不義遺址」?

我睡馬桶邊。在北所以後到安坑,馬桶都是新的。看守所的馬桶是老貨,而且不大。去綠島後常常挑糞桶,都比這馬桶稍大,裝滿一桶可能四十五公斤左右。這馬桶頂多裝到卅五公斤左右。在這裡,家裡可以送菜;動物蛋白一多,味道不似北所單純。偶而有人吃壞了肚子,可就熱鬧。而且也可以想像一家卅四人,大小便只用一處,就可能如何。當時室內酷熱,大家幾乎是一條短褲。潘鋕甲先生、張志良先生當時是否有穿已經不記得。劉嘉憲君,睡覺時連內褲也不穿。當時大家都還當孩子看待。

大家流汗多,通常水分又不大夠(洗臉時偷帶一杯自來水),兩餐各一碗菜湯,對外就是分一次開水一杯。尿量少,所以一直到十一月一日我離開這裡,未曾發生「報告!馬桶滿了」的狀況。

……

一九五○年軍法官是判官兼起訴人,沒有律師辯護,當然也沒有起訴書。以後吳三連的公子(吳逸民)的案就有律師,也有起訴書。哪一天早上來叫你開庭就是去馬場町,沒有抗訴。

以前是判了死刑,帶手銬、腳鐐,關在死囚房,但可以不服上訴,不過改變命運的機會不多。

聽了一個故事,某案有位喊「法官冤枉」,法官讓他們回押房,但還是當天再重判一次仍是到馬場町。有判五年不服上訴,改十年,再上訴又改十五年,又再上訴改無期;他倒自知收歛,不敢再上訴。

……

先說這裡的早點名與晚點名。早點名是最外面的鐵門未開,來叫「早庭」,也就是要被槍決的人。「×××東西拿出來。」通常看守就這麼叫。晚點名是有兩種,一種是業務性的,大概是一星期到十天一次。速度很快,好像是打機關槍。我知道名字在葉雪淳之後,他答了,就準備答。他的國語比我標準,我的聽力又差,才想出這辦法。

另有一種晚點名是有些案件(人數多一些),偶而抬頭核對一下,點名完了以後各房就互通消息。初來默默地聽,就知道某案已判決,而要赴早庭可能是哪幾個人。因為看守長有一個習慣,到了那案的人要頓一頓,而且有時要抬頭瞄一下。這一瞄也不能肯定是要去赴早庭,可能率是八成左右。他點名時總是人朝北,我們看不到他的點名簿,八號押房的人會小心窺看。傳說而已,那上面據說有兩種記號。

北市青島東路三號 為何遭政府列為「不義遺址」?

本文部分節錄自:《青島東路三號:我的百年之憶及台灣的荒謬年代》一書,顏世鴻著,啟動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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