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新形势下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

来源:解放军报  作者:海军大连舰艇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时间:2015-08-12 09:17:41

    军事战略是筹划和指导军事力量建设和运用的总方略,是党和国家军事政策的集中体现。新形势下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是我们做好一切军事工作的基本纲领和依据。按照习主席的指示要求,抓好新形势下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贯彻落实,切实发挥其统揽作用并贯穿到军事斗争准备的各领域和军事力量运用的全过程,是我军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长期的战略任务。

    毫不动摇坚持新形势下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

    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是由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和国家根本利益决定的。我军的积极防御战略思想,最早是由毛泽东主席提出来的。其后,在邓小平主席、江泽民主席、胡锦涛主席主持下,我军确立和坚持了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并对这一方针的内容作了多次调整。新形势下,习主席在深刻洞察战争发展规律和世界新军事革命发展大势的基础上,围绕创新发展军事战略指导,丰富和完善其内涵,并强调要毫不动摇坚持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为创新发展军事战略提供了基本遵循。

    新形势下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具有关乎全局的地位作用。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生存和发展,要在竞争激烈的国际环境中站稳脚跟,就不能没有正确的军事战略,这是我党始终强调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对于军事斗争准备来说,军事战略是管总的;战略指导是否正确,直接关系战争胜负。新形势下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作为军事战略的核心内容与集中体现,是统管军事斗争全局的总纲领和总原则。一方面对于新形势下国家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服务保障作用;另一方面对于新形势下军事斗争准备和军事力量运用,具有全局性、决定性的影响和直接的引导与牵引作用。

    新形势下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蕴含丰富深邃的科学内涵。军事战略科学准确是最大的胜算。积极防御战略思想是我们党军事战略思想的基本点。它的实质,就是在战略防御的前提下把进攻与防御辩证统一起来。新形势下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坚持防御、自卫、后发制人的原则,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根据战争形态演变和国家安全形势,将军事斗争准备基点放在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上;根据各个方向安全威胁和军队能力建设实际,创新基本作战思想;根据中国地缘战略环境、面临安全威胁和军队战略任务,优化军事战略布局;根据新形势下军事发展的特点与规律,提出必须坚持的战略指导原则。新形势下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内涵丰富、思想深邃、涵盖广泛,对于新形势下厘清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发展方向,厘清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各领域的建设任务、发展思路、发展重点,统筹备战与止战、维权与维稳、威慑与实战、战争行动与和平时期军事力量运用等提供了基本依据。

    新形势下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提出了契合时代的新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也是党的军事指导理论创新发展的本质所在。新形势下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着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目标,充分考虑战争形态加速演变新趋势、国家由大向强发展新形势、国家安全形势发展新特点、军队使命任务拓展新要求,我国周边特别是海上方向安全面临的现实威胁上升等战略情势,依据国家战略目标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加注重运用军事力量和军事手段营造有利战略态势,更加关注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标志的高新技术对战争的影响,包括制信息权、体系对抗、战争的时空特性等问题,既适应了世界新军事革命的发展趋势,又体现了新形势下拓展和深化军事斗争准备的现实要求。

 


[责任编辑:孙力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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