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

16歲生刑毀潮庭判更生

2020-10-2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十六歲男學生去年十二月參與「和你Shop」示威並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破壞美心旗下「潮庭」的桌椅及吊燈,另被搜出連上噴火槍的石油氣等,昨在沙田法院因刑毀等三罪被判入更生中心及罰款二千元。裁判官溫紹明指男生造成「規模頗大的破壞」,亦管有危險器具,在量刑時須着重懲罰和阻嚇。

  十六歲被告謝浩賢被控刑毀、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材共三罪,被控於去年十二月十五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八○一號鋪「潮庭」,與其他不知名的人損壞一把椅子、八張桌子及三盞吊燈;他另被控於同日在沙田連城廣場近沙田站A出口,保管或控制兩罐液態化石油氣(其中一罐連接着一把液態化噴火槍),以及管有一部對講機。

  辯方強調男生已明白用激進方法表達意見「對社會同政府無益」,報告亦指男生適合在家庭及學校的協助下更生,他亦願接受職業訓練,認為比起社會服務令,感化是較適合的判刑。

  案情指,示威者響應網上號召在新城市廣場參與「和你Shop」示威。商場於下午二時十五分接報指一名女子受襲,約十五分鐘後,被告夥同一批蒙面黑衣人進入八〇一號鋪,並用錘和硬物破壞設施。警方其後進入商場進行驅散行動,並在連城廣場近沙田站A出口制服被告,亦在他身上搜獲涉案物品。閉路電視及新聞片段證實被告的衣著與毀壞餐廳的示威者相若,亦拍下了他用錘毀壞設施。

  案件編號:沙田刑事 一六○三——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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