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蛇案:港警接收兩未成年疑犯 明早交法庭決定是否羈押

2020年12月30日 11:0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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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疑犯(箭嘴示)被押到天水圍警署。(陳賜慧攝)
12名港人偷渡越境在內地被捕一案,案中有2名未成年疑犯,即廖子文及黃臨福,當局不作起訴。2人今早(30日)約11時30分,由內地警方經深圳灣口岸移交香港警方,分別乘坐一輛私家車及一輛七人車,由警方電單車押送下,送往天水圍警署。警方表示,由於二人早前曾缺席應訊,法庭已頒下通緝令,警方今日會在天水圍警署進行調查,明天(31日)會把二人回港的消息告知法庭,並申請延遲14日以便他們完成檢疫隔離,亦會尋求法庭指示,是否交由懲教署羈押。
商業罪案調查科署理總警司鄭麗琪表示,今年有12名企圖以快艇經內地潛逃到台灣,被內地當局在內地水域拘捕,其後香港警方一直有與內地當局聯絡,至今日警方收到內地經相互通報機制的通知,指12人中的2名人士,分別是廖姓及黃姓男子在案發時皆未成年,分別為17及16歲,因為二人在內地法院承認控罪後,其司法程序已經完成,該兩名男子會由深圳警方移交香港警方。
鄭表示,警方會就兩人的案件作出調查,而由於二人皆曾缺席法庭應訊,因此警方會在明天(31日)告知法庭有關事件,又提到由於二人需要在入境香港後檢疫隔離14日,因此警方會向法庭申請延後14天,再把該二人帶上法庭應訊,亦會向法庭尋求指示,是否交由懲教署羈押。鄭補充指,二人到達香港後警方有讓二人以電話聯絡其家人。
鄭麗琪稱,該名廖姓男子涉嫌干犯「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警方在去年9月30日搜查灣仔一住宅單位時,檢獲一批懷疑用作製造汽油彈的原材料,警方在現場拘捕了5名疑犯,包括廖。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高級警司曾仲斌則指,另一名涉事的黃姓男子涉嫌干犯「縱火」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去年10月14日黃因向旺角警署投擲汽油彈而被捕。
此外,警方亦會諮詢法律意見,是否加控二人「沒有依照法庭指示歸押罪」,有關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監禁12個月。鄭麗琪指棄保潛逃屬嚴重罪行,警方絕不姑息,而涉案人士亦應面對原本罪責。
警方表示,今日在深圳灣口岸接收由內地執法機關送回的2名疑犯,他們分別涉及一宗串謀縱火案及一宗企圖縱火與管有攻擊性武器案,兩宗案件現時分別由商業罪案調查科及西九龍總區刑事部跟進。
另外被控的10名港人,包括鄧棨然、喬映瑜,兩人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等8人涉嫌偷越邊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