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均仁同志的闪亮人生

电影新闻来源:有戏吗电视盒人气:加载中更新:2020-11-10 03:12

供稿: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

离休干部李均仁同志,1924年11月6日出生,广东省兴宁县人,1943年就读于广西大学工学院机械工程系,1945年就读于中央大学法学院政治系。1946年开始参加爱国学生运动,1947年8月参加“新民主主义青年社”,194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解放后历任青海省香日德劳改农场副场长、云南省昆明拖拉机厂副厂长、公安部十一局办公室主任、司法部劳改局局长、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所长。2020年5月20日5时18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6岁。

听闻李均仁同志去世的消息,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郭建安赋诗一首,悼念李均仁同志。

平权均产定初心

乐事仁人情愫深

万壑千峰难憾志

今来古往不输人

(第一句体现李均仁的政治理想,第二句总结李均仁的同志友情,第三句颂扬李均仁的矢志不渝,第四句评价李均仁的人生成就。其中,每行第三字连起来是“均仁千古”,表达了作者对李均仁同志的深切缅怀)

李均仁同志出生在一个尊知重教的大家庭。1930年,李均仁同志进入父亲李天麟担任校长的荣光小学读书,1936年高小毕业之后,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广东省兴宁一中。
1943年,他参加高考,成为广东文理学院曲江考点的“状元”,同时被广东文理学院、军医学校和广西大学三所大学录取。1944年,日军西犯逼近广西,广西大学解散,他又在贵阳考取中央大学法学院。
李均仁同志在中学时代结交了许多益友,后来大多成为革命道路上的同志。李均仁同志是一位极富同情心和正义感的进步青年,在读高中时,参加学校歌咏会,学唱《黄河大合唱》《在太行山上》《游击队之歌》《大刀进行曲》《延安颂》《在松花江上》《义勇军进行曲》《毕业歌》等抗战歌曲。在日军进犯桂林前夕,李均仁同志与众人逃难至河池时,在站台上放声歌唱《松花江上》,引得难民们掩面痛哭。在平塘县中当代课教师时,在操场上为上体育课的同学唱《松花江上》,直至被训导主任制止。
日本投降之后,李均仁同志又投身到反对国民党政府专制暴政的运动之中,在昆明“一二·一惨案”发生后,冒着被捕危险张贴标语,公布惨案真相。为了解除与童养媳的封建包办婚姻,李均仁同志面对父亲断绝父子关系、断绝经济供给的威胁也绝不屈服,凭借着高中同学借予的旅费辗转到南京中央大学读书。
正当李均仁同志因国难家愁而彷徨时,地下党同学潘茂祥引导他阅读了《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等著作,带领他走上了革命道路。
1947年5月,李均仁同志参加了著名的“五·二零”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运动,并在国民党军警封锁堵截的严峻环境下,爬上石碑书写了“反对内战”的标语。他的这一壮举恰被同学拍下,照片中他的形象显得异常高大。

这之后,李均仁同志用笔名“江流”写了一份新闻稿,投寄香港《文汇报》发表,揭露了国民党政府的暴行。同年5月,李均仁同志加入共产党领导的青年先锋组织“新民主主义青年社”,后担任“新青组联”领导。
1948年2月,李均仁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5月,中央大学举办“五四纪念晚会”,李均仁同志速记进步教授马寅初的演讲全文,整理后投寄《文汇报》刊发。
不久,中央大学又举办了揭露蒋介石丑行的“五·二零”周年纪念晚会。李均仁同志领导“新民主主义青年社”的进步青年担任了安全保卫任务。7月,国民党在南京对进步学生进行逮捕,李均仁同志根据党组织安排撤离南京到上海避难,其间两次遭到国民党特种刑事法庭通缉。
南京解放后,李均仁同志参加了南京城的接收工作,担任两浦区委办公室主任,后任南京市委党训班办公室主任。
1949年8月,李均仁同志被选进西南服务团公安支队,12月抵达重庆,自此开始了公安和司法战线的生涯。

李均仁同志在西南公安部担任周兴部长的秘书,他草拟的对云南省镇反工作的考察报告,周兴同志一字未改即上报西南局和公安部,罗瑞卿部长予以充分肯定并指示《公安建设》杂志刊载。
从1955年底至1960年秋,李均仁同志在公安部十一局工作五年,起草了许多重要文件,包括孟昭亮局长在“全国管教工作座谈会”上首次明确罪犯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报告、孟昭亮局长在“第一次全国劳教工作会议”上的总结、“第九次全国公安会议”通过的首次提出“改造第一,生产第二”方针的《关于劳改工作的决议》等等。
在青海工作的13年中,李均仁同志作为香日德劳改农场副厂长,为了解决粮食困难问题,亲随打猎队上山打猎,为找到被打中的山羊而误入山崖,不得不跳崖而归,结果自己受伤,同伴牺牲。

1963年至1966年,李均仁同志领导全场职工修建水库和“干库”,解决了水源和防洪问题,种植防护林和经济林,营造农场良好小生态系统,开展科学种田,创造出当时一公顷亩产2026斤小麦的高产纪录,受到国务院的奖励。
李均仁同志在云南担任昆明拖拉机厂副厂长期间,发动增量提质奖励竞赛,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到普文和文华两个农场搞社教时,对知识青年晓之以理,整顿纪律和秩序,使采茶生产率大大提高。
1979年李均仁同志调回公安部,任十一局办公室主任。1983年中央决定将劳改工作移交司法部,李均仁同志被任命为第一任司法部劳改局局长至1985年。1984年9月受命组建司法部预防犯罪与劳动改造研究所并担任所长至1989年,期间被评为研究员,受聘为中国政法大学刑法专业劳改法方向研究生导师,司法部高级职称评委会委员,中国劳改学会副会长、中国监狱学会顾问。1983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2年3月离休,享受按省部级标准报销医药费待遇。

在调回北京的这十数年里,李均仁同志完成了一系列重要的历史使命,他曾经择要例数了自己的十项重要工作和建树:
一是在1981年为著名的全国“八劳”会议起草《报告》和《纪要》;主持编辑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30年《劳改工作文件汇编》;审定劳改干部教材《八讲》。
二是从1986年至1990年策划、设计和主持对16万余名刑满释放人员的大规模调查研究,主编宏著《中国重新犯罪研究》。
三是1987年提议全国监狱系统成立研究所并形成会议纪要,司法部转发后,半数以上的省区市成立了理论研究机构,推动了全国监狱理论研究的蓬勃发展。
四是1988年率先提出监狱经费分别管理的建议,得到各地监狱机关领导和中央政法委领导的肯定和赞同。
五是1989年首先提出“监企分离”的体制改革思路,为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的监狱体制改革奠定了思想基础。
六是1989年提出监狱领导和管理体制的原则,坚持党委领导和专设政委的观点。
七是1989年在劳教工作研讨会上提出,劳教的性质已经改变,对象笼统,程序随意,不符合法治精神。
八是1990年5月在研讨会上提出建立监狱积极预防、快速反应的狱内案件处置体系。
九是2005年编辑出版了《探索者的足迹——新时期犯罪与改造研究文集》。
十是2014年在90岁高龄时撰写了《关于罪犯也是公民问题的探讨》和《浅谈我国保障罪犯公民权利的实践》两篇文章。

作为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首任所长,李均仁同志在创建和发展预防犯罪研究所过程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实践、开展工作。他思想解放,勇于开拓,敢于创新,具有很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善于思考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他平易近人、乐观豁达;他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他关心同志、爱护干部;他任劳任怨、淡泊名利,从不居功自傲,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他办事严谨、实事求是、严于律己、为政清廉、生活俭朴,在预防犯罪研究所和全国公安、监狱劳教(戒毒)系统都享有崇高的威望。

李均仁同志的一生,是为我国公安、司法事业奋斗的一生。李均仁同志的逝世,使我们党失去了一位好党员、好同志,使我们失去了一位可亲可敬的老领导,他的逝世是我国监狱戒毒系统和司法研究领域的重大损失。

李均仁同志,千古!

幸福的黄丝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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