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梁國雄 收取捐款投訴不成立

資料圖片:香港立法會議員李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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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黨李卓人被指從黎智英一方分別在2013年10月及2014年4月收取50萬及100萬元,但未有按議事規則作出申報。

香港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裁定,李卓人及梁國雄議員未有申報收取壹傳媒前主席黎智英捐款投訴不成立。

工黨李卓人被指從黎智英一方分別在2013年10月及2014年4月收取50萬及100萬元,但未有按議事規則作出申報。社民連的梁國雄則在2013年10月及2014年6月收取黎智英兩筆捐款,總共100萬。

三名建制議員投下贊成票,三名泛民議員投下反對票。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主席葉國謙按規則投反對票,對李卓人及梁國雄的投訴不成立。

李卓人周四(12月17日)接受採訪時承認有處理不慎,不過他建議委任獨立專員進行調查,以免被政治抹黑。

李卓人此前對委員會說,雖然支票收款人是他自己本人,捐款卻是代工黨收取。第一筆捐款在他的私人戶口存放八個月,他解釋是捐款本來用於工黨的社會企業,但由於註冊延誤,所以存款在他的戶口存放。

李卓人亦向委員會提供證據,證明自己沒有利用第一筆捐款牟利,進行任何投資或貸款。

梁國雄指,他亦是代社民連收取捐款,所以無須向立法會作出私人申報。他解釋,為了保護社民連的捐款人,收取捐款的事宜不會在社民連的會議席上討論,亦不會在社民連的賬目中反映出來。

梁國雄及社民連其他成員向委員會指出,第一筆捐款用以支付另一成員曾健成的訟費。他否認曾收取黎智英第二筆捐款,並提供2014年6月至7月期間的儲蓄戶口收支報告作證明。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由民建聯的葉國謙擔任主席,民主黨劉慧卿擔任副主席。其餘成員包括經民聯的林健鋒、自由黨的易志明、新民主同盟的範國威、工聯會的陳婉嫻及公民黨的郭榮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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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國雄在2013年10月及2014年6月收取黎智英兩筆捐款,總共100萬。

各方反應

委員會在周三(16日)發表調查結果後,梁國雄對傳媒說:「(我)做得不盡理想,因為我們不想他人知道捐款人的姓名,所以做了一些處理。」

不過,建制派議員表示不滿,並批評泛民議員包庇李梁二人。

工聯會的王國興說:「這個監察委員會是無牙老虎。這次亦證明『自己人查自己人』是不了了之。」他說他極其遺憾及失望。

委員會成員之間亦有爭拗。建制派成員希望傳召壹傳媒負責處理黎智英捐款的Mark Simon作供,但遭到泛民議員反對。

而李卓人與黎智英的講法也有相違的地方。李卓人在2015 年7 月2 日舉行的研訊上表示,黎智英並無向工黨作出定期捐款。但黎智英的聲明中指,他有定期捐款給工黨。

不過,泛民的委員會成員認為,證人可信性高,加上文件齊全,沒有足夠證據指明兩人收受私人利益。

去年爆發「佔中」前,有人向傳媒發送資料,指泛民議員收取黎智英捐款。除了李梁二人,還有梁家傑、毛孟靜和凃謹申。

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今年六月曾提交有關梁家傑、毛孟靜和凃謹申收取黎智英捐款的報告,針對三人的投訴亦不成立。

據本地傳媒報道,廉政公署仍然進行李梁兩人收取黎智英捐款的調查。

(撰稿:蔡曉穎 責編:葉靖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