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兹寿同志逝世
2020-03-04 00:00来源:厦门日报

  本报讯(记者 江海苹)厦门海事法院原院长吴兹寿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0年3月1日20时52分在厦门逝世,享年87岁。吴兹寿同志家属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丧事从简,不举办告别仪式。昨日上午,吴兹寿同志遗体在福泽园火化。

  吴兹寿同志1933年5月生,福建厦门人,1949年10月参加工作,195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吴兹寿同志参加工作后,先后在厦门码头、市搬运公司工作;1958年3月起先后任开元区、思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主持工作副院长、院长;1973年2月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1976年11月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1983年3月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1989年11月任筹建厦门海事法院负责人;1990年3月至1997年2月任厦门海事法院院长。

  吴兹寿同志在法院系统工作40年, 秉持“司法为民”的法律初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他勇挑重任,直面国内海事立法几乎空白的难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主权意识,创新开展海事审判工作,正确行使海事司法管辖权,引导航运市场健康发展,为海事审判工作的开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吴兹寿同志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领导、老同志。他政治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敬业精神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勤勤恳恳,不计较个人得失;他以身作则,廉洁自律,遵从道德,恪守良知;他为人谦虚,诚恳待人,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吴兹寿同志的一生,是为党的事业奋斗的一生,是为人民服务的一生,是勤勉有为、无私奉献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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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文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