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民主派提堂︱大律師批評律政司濫用司法程序 法庭選擇馬拉松式聆訊「唔人道」

34分鐘前
(蘋果新聞網)

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連續兩天處理47人涉違國安法一案的提訊程序,馬拉松式聆訊令到庭上一眾被告及律師團隊身心俱疲。有大律師批評控方:「一次過告40幾人,唔分案,攞adjournment (押後時間)又長,又唔畀bail (保釋),做法直情係濫用司法程序啦!」該大律師又指,正常來說,即使辯方沒有申請,法庭亦可因應所見情況,自行按普通法判定中止聆訊,將所有被告釋放。他不猜測為何蘇官選擇不應對,但認為馬拉松式聆訊是脫離正常做法以及「唔人道」的表現。

該名大律師稱:「正常嚟講,控方咁做法,一早畀官鬧咗!仲吞聲忍氣咩?我唔知佢(蘇官)點解咁做,但控方做法一定係濫用司法程序。啲被告而家咁,仲衰過坐監。」

大狀指大可分拆成三案處理 減輕法庭負擔

他續稱,其實同一宗案件控告47人,律政司早應預計不可能在一兩天內完成處理。既然如此,何不分開數宗案件,於不同法庭處理過堂程序。

大狀稱:「唔係每一單案交上法庭,法庭都一定要處理。根據案例,若控方有不當行為,衝擊法庭的良知,法庭就有權中止終聆。」

另一位大律師亦認同,案件其實可分拆至少三單處理,「咁多國安法指定法官,Ivy徐(主任裁判官徐綺薇)、Don蘇(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個個都做得㗎。雖然佢哋唔同法庭,但特事特辦吖嘛!」他揶揄政府或因「算死草」,怕分開處理會導致有人獲准保釋,「佢會唔知點解釋」。

國安法預設不批擔保 無必要直踩到凌晨為難被告

他又說,司法機構應該一早知道會有近50人在同一宗案件需要處理,「就算每人講10分鐘,一日都做唔晒!有數得計,更何況宜家講緊國安法,唔通講5分鐘咁少呀?」他認為蘇惠德在處理案件上,顯然沒有考慮各被告的情況,有不人道之處。

尚有一位大狀謂:「國安法擔保,衰啲講句,係default咗唔畀保釋,除非你show到有好理由,同唔會再犯;既然係咁,唔需要咁急吖。冇必要踩到兩點幾,做到咁夜,為難佢哋(被告)。」

他表示,蘇官是一位豐經驗的裁判官,不明他為何會做得如此「離譜」,「好話唔好聽,搞到咁夜,啲被告、律師,連個官都唔知清唔清醒,咁個決定仲算唔算公道呀?」

-----------------------------

《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了解更多

英文版已登錄《蘋果》App,立即下載/ 更新iOS / Android

-----------------------------

支持蘋果深度報道,深入社區,踢爆權貴,即Like蘋果專題及調查組FB專頁

一格照片,一個故事,Follow蘋果Instagram!
BannerBann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