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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藝人楊明涉嫌酒後駕駛,被控不小心駕駛等三項罪名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
楊明抵達東區裁判法院,他早前承認不小心駕駛及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但否認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化驗的控罪。
警員作供指,曾要求被告在意外現場作酒精呼氣測試,但因被告身體不適未能進行。
被告送院後,警員曾嘗試收集其血液樣本化驗,但被告拒絕。
去年8月,楊明在馬己仙峽道涉嫌酒後駕駛失控撞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