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8-2023年)调整
规划基本情况:本次建设规划调整共7个项目,增加线路长度约57公里。包括崇明线长兴岛至崇明岛段敷设方式调整为以地下线为主、19号线北延伸、20号线一期东延伸、21号线一期东延伸、12号线西延伸、13号线东延伸、15号线南延伸。(以批复为准)
二、编制单位
组织编制单位: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单位: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工
联系地址:上海市民生路600号
联系电话:021-58856638-3035(工作日9:00-11:30、13:30-17:00;周末9:00-11:30)
电子邮箱:hjpjb@qq.com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规划环评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公众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向公示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或打电话等方式提出与该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公众应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会公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1年5月31日至6月11日。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8-2023年)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