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漸
< 周易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艮 ◄ | 周易 漸 |
► 歸妹 |
|
周易 第五十三卦
- 漸
- 易經:
- 漸:女歸吉,利貞。
- 初六:鴻漸于干,小子厲,有言,无咎。
- 六二:鴻漸于磐,飲食衎衎,吉。
- 九三:鴻漸于陸,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凶;利御寇。
- 六四:鴻漸于木,或得其桷,无咎。
- 九五:鴻漸于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
- 上九:鴻漸于逵,其羽可用為儀,吉。
- 彖曰:
- 漸之進也,女歸吉也。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
- 象曰:
- 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 小子之厲,義无咎也。
- 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 夫征不復,離群丑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御寇,順相保也。
- 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 終莫之勝,吉;得所愿也。
- 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 陳鼓應校詁版
卦五十三 漸
卦辭:
漸。女歸吉。利貞。
彖曰: 漸。漸進也。女歸吉。利貞。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
象曰: 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風俗。
爻辭:
初六。鴻漸於干。小子厲。有言無咎。
象曰:小子之厲。義無咎也。
六二。鴻漸於磐。飲食衎衎。吉。 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九三。鴻漸於陸。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凶。利禦寇。 象曰:夫征不復。離群醜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六四。鴻漸於木。或得其桷。無咎。 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九五。鴻漸於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 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上九。鴻漸於陂。其羽可用為儀。吉。 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