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内容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公安厅关于调整吴靖高速等7条高速公路限速值的公告

厅路网处 厅路网处
2016-11-29 16:36:00
20749
点左侧箭头播放音频

    为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通行能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经专业机构对公路平曲线半径、竖曲线半径、纵坡、视距、侧向余宽、超高等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并经专家评审论证,根据《陕西省高速公路限速值设定与限速标志设置管理办法(试行)》(陕公通字〔2015〕63号)规定,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公安厅决定自2016年12月31日起对以下高速公路限速值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中所指的限速值是高速公路主线的最高限速值,各型车辆在各自对应的限速值下安全行驶。

二、限速值调整路段、桩号及调整后的限速值

(一)青银高速吴堡至靖边段

1.吴堡至靖边方向。省界起点至杨桥畔互通段(K1051~K1222)小客车限速值100km/h,其他机动车限速值80km/h;杨桥畔互通至靖边段(K1222~K1240)小客车限速值120km/h,其他机动车限速值100km/h。

2.靖边至吴堡方向。靖边至杨桥畔立交(K1240~K1222)段小客车限速值120km/h,其他机动车限速值100km/h;杨桥畔立交至闫家沟4号隧道(K1222~K1090)段小客车限速值100km/h,其他机动车限速值80km/h;闫家沟4号隧道至省界起点(K1090~K1051)段所有车辆限速值均为80km/h

(二)青银高速靖边至王圈梁段全线小客车限速值120km/h,其他机动车限速值100km/h。

(三)青兰高速壶口至雷家角段

1.壶口至雷家角方向。晋陕界壶口至秋林立交段(K1070~K1093)小客车限速值100km/h,其他机动车限速值80km/h;秋林立交至凤翅山隧道段(K1093~K1102)小客车限速值120km/h,其他机动车限速值100km/h;凤翅山隧道至瓦子街段(K1102~K1127)所有车辆限速值均为100km/h;瓦子街至厢寺川立交段(K1127~K1176)小客车限速值120km/h,其他机动车限速值100km/h;厢寺川立交至陕甘交界雷家角段(K1176~K1259)小客车限速值100km/h,其他机动车限速值80km/h。

2.雷家角至壶口方向。陕甘交界雷家角至厢寺川立交段(K1259~K1176)小客车限速值100km/h,其他机动车限速值80km/h;厢寺川立交至厢寺川段(K1176~K1153)小客车限速值120km/h,其他机动车限速值100km/h;厢寺川至青皮塔隧道段(K1153~K1148)所有车辆限速值均为100km/h;青皮塔隧道至月坪段(K1148~K1130)小客车限速值120km/h,其他机动车限速值100km/h;月坪至秋林立交段(K1130~K1093)所有车辆限速值均为100km/h;秋林立交至晋陕界壶口段(K1093~K1070)小客车限速值100km/h,其他机动车限速值80km/h。

(四)包茂高速陕蒙界至靖边段全线小客车限速值120km/h,其他机动车限速值100km/h。

(五)包茂高速延安至靖边段

1.靖边至延安方向。靖边至银湾服务区段(K413~K426)小客车限速值120km/h,其他机动车限速值100km/h;银湾服务区至建华寺立交段(K426~K510)小客车限速值100km/h,其他机动车限速值80km/h;建华寺立交至安塞北立交段(K510~K525)所有车辆限速值均为100km/h;安塞北立交至延安段(K525~K548)小客车限速值120km/h,其他机动车限速值100km/h。

2.延安至靖边方向。延安至安塞北立交段(K548~K525)小客车限速值120km/h,其他机动车限速值100km/h;安塞北立交至建华寺立交段(K525~K510)所有车辆限速值均为100km/h;建华寺立交至银湾服务区段(K510~K426)小客车限速值100km/h,其他机动车限速值80km/h;银湾服务区至靖边段(K426~K413)小客车限速值120km/h,其他机动车限速值100km/h。

(六)榆商高速神木至府谷段全线小客车限速值100km/h,其他机动车限速值80km/h。

(七)榆商高速榆林至绥德段

1.榆林至绥德方向。榆林至四十里铺立交段(K141~K250)小客车限速值120km/h,其他机动车限速值100km/h;四十里铺立交至绥德段(K250~K260)小客车限速值100km/h,其他机动车限速值80km/h。

2.绥德至榆林方向。绥德至四十里铺立交段(K260~K250)小客车限速值100km/h,其他机动车限速值80km/h;四十里铺立交至榆林段(K250~K141)小客车限速值120km/h,其他机动车限速值100km/h

三、限速值调整后,同步调整沿线限速标志和测速执法信息。

四、高速公路沿线隧道、隧道群、枢纽立交、事故多发路段、技术指标受限路段、特殊气象影响路段限速值以现场设置限速标志为准。

五、全省高速公路实施严格的客货车分道行驶管理,严禁大客车行驶小客车道,严禁货车行驶小客车道和客车道。

六、请广大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密切留意沿线限速标志变化情况,根据道路状况、车辆状况、天气状况和通行环境适速行驶,遵守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特此公告。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公安厅

                            2016年1128日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3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建议您使用IE9以上版本或其它支持Html5的浏览器进行浏览

值班室电话:029-88869099 故障受理电话:029-88869007 传真:029-88869011 电子邮件:jtt@shaanx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