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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各懸紅百萬通緝海外8人 許智峯羅冠聰郭榮鏗等 警認「唔返港拉唔到」籲自首

【明報專訊】警方國安處獲法庭批出拘捕令,各懸紅100萬元通緝8個身在海外、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人,包括立法會前議員郭榮鏗、許智峯、羅冠聰,以及前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峰、「香港議會」發起人袁弓夷、攬炒團隊發起人劉祖廸(又名「攬炒巴」)、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和前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呼籲知情者提供資料。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承認,相關人物若不返港難以拘捕,強調警方會繼續蒐證,呼籲他們返港自首,珍惜被減輕處罰的機會。

國安公署:海外非危害國安法外之地 保安局:截資金、追究在港黨羽

特區政府發言人及保安局分別發聲明,稱8人「竄逃」至外地後涉嫌繼續干犯《港區國安法》下的罪行,嚴重危害國安,支持警方依法採取行動通緝在逃者。保安局稱會連同各執法部門繼續竭力阻止「竄逃海外的人」繼續危害國安,包括切斷其犯罪得益和資金來源,「抽出並追究他們在港的犯罪黨羽」。中央駐港國安公署亦發聲明,堅決支持警方通緝8名「外逃反中亂港首惡分子」,指海外不是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法外之地,觸犯國安法者必定受到法律追究和懲罰。

7涉勾結 3涉煽動分裂 鼓吹制裁、恐嚇港官 郭榮鏗倡破壞聯匯

被通緝8人中,除蒙兆達(涉煽動分裂國家)外,7人均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其中許智峯另涉煽動分裂國家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袁弓夷另涉顛覆國家政權,羅冠聰另涉煽動分裂國家(見表)。李桂華稱,8人干犯嚴重國安罪行,鼓吹制裁,恐嚇香港官員,部分指明制裁法官及檢控人員,並為外國出謀獻策,打擊香港金融中心地位。他另指郭榮鏗倡議破壞香港聯繫匯率制度;蒙兆達則「假借維護勞工權益名義」,並透過社交媒體及出席會議鼓吹港獨。

李桂華稱,港區國安法有域外執法權,被問及相關人等是否「一日唔返香港,一日拉唔到佢」,李回應稱「呢個係事實」,重申警方不會放棄緝捕及蒐證,呼籲相關人等回港自首。他又引述國安法第33條,若自動放棄犯罪,並有效防止犯罪結果發生;又或是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罪行,揭發他人犯罪,或提供重要線索以助偵破案件,法庭可減輕對被告人的處罰,「希望他們珍惜能夠被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機會,返嚟香港自首」。

被問及通緝及懸紅是否為「做政治騷」或散播白色恐怖,李桂華否認,稱已獲法庭批出拘捕令。他說危害國家安全屬嚴重罪行,最高可判囚終身,故符合懸紅要求及需要,將根據資料有用程度決定償金金額。他說被通緝者日後或經偷渡等非法方式返港,懸紅或有助當局及早獲得有關資訊,警方會一直保留證據及持續蒐證,確保一旦有關人等回港,有足夠證據檢控。

警未言已充公8人資產否

國安處高級警司洪毅形容8人罪行「昭然若揭」,定會追究。他說國安法有權凍結、限制、沒收及充公犯罪分子資產,「我們會針對被通緝者及相關財產採取必要及有效措施,果斷切斷其資金鏈」,惟對於警方是否已凍結及充公8人資產,他說因涉行動細節,不便透露,強調會繼續追查8人在香港及海外的聯繫人、同黨及資金來源,以調查是否有人協助、教唆及資助被通緝者犯案。

羅冠聰稱緊張 出訪更慎重 蒙兆達、劉祖廸:工作不停步

蒙兆達昨發聲明稱「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認為自己若有罪,就是為香港人說出真相,其海外倡議工作絕不會停步。任建峰在Twitter稱自己並非尋求庇護者,屬澳洲公民,正於當地行使言論自由。羅冠聰在facebook稱消息令人緊張,因再次「被中共盯上」,始終有無形壓力,會更慎重選擇出訪、外遊地點及保障個人私隱,強調不會自首,呼籲警方公開相關證據。郭鳳儀發聲明稱,港府無權在海外拘捕,有關通緝令旨在令人懼怕,呼籲其他國際刑警成員國保護8名被通緝者。袁弓夷在社交網站直播稱,感謝國安處令更多人關注其「公投」活動。劉祖廸昨在facebook回應,稱倡議工作不會因懸紅而停下。

明報記者

(港區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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