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公室-档案馆
首页 > 校史研究 > 正文
中国政法大学成立前后
发布单位:档案馆   发布时间:2016-04-08  点击数:

王改娇

1、一所全国性、高层次的“法律大学”的酝酿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建设飞速发展,法制建设进入了恢复和迅发展时期,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1979年,中央政法小组在中政法第3号文件中提出要“着手办一所全国性的政法大学”,扩大、充实、整顿和提高政法队伍,培养造就高水平的法学师资、科研人员,以及精通法律、能够解决国内和涉外法律事务的专门人才,改变我国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的落后状态党和国家对于中国法律大学的建设给予高度重视。1979年,司法部恢复成立时,就提出建立中国政法大学的问题。1980年8月,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彭真同志在上指示,要建立一所中国法律大学。同年12月,国务院批转司法部《关于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座谈会的报告》,指出各级政府要加强司法行政和办好政法院校这两项基本建设。是年,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五个部门联合向中央政法委员会提交报告,拟在北京新建中国法律大学。这所大学既是我国法律教育的最高学府,又是我国法律教学研究和法学图书情报的中心,其任务除了培养法律专门人才,还要建立马克思主义的法学体系。因此,它与一般的政法院系不同除设置本科外,还将设研究生院和进修学院。本科的也重在培养法学教学、研究人员、法律顾问和律师,而审判、检察的司法实务工作干部。该校的课程设置要求知识面比较广泛,学生专业基础比较雄厚,学制初步定五年。中国法律大学由中央政法委员会领导,委托司法部管理,中央政法委书记彭真同志任名誉校长,由曾任中央政法干校校长毛铎同志组织领导筹备工作。

2、以北京政法学院为基础的筹建

筹建一所大学并非易事,涉及到校址选定、土地征用、校舍建设、师资队伍招聘、学科设置、图书馆藏规划等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杂。司法部经过一年的协调努力,进展缓慢。1981年,胡耀邦同志又强调“政法干部队伍必须加强,明年以前必须取得决定性的进展。此后,司法部公安部联合与相关部门沟通、商洽协调,“并派出时任司法部副部长的陈卓带领工作组到北京政法学院调研,考察学院领导班子以及成立大学的条件。经过调研,工作组认为北京政法学院1952年成立,1979年复办,办学历史长,师资力量强,学科带头人多,在此基础上扩建一个新学校比较可行”(自沉痛缅怀陈卓同志》2013327中国政法大学网站)。至1980年8月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对五部委提交的联合报告进行修改,提出将筹建中国政法大学,恢复公安学院和迁建中央政法干校统筹考虑、协调解决,其中,中国政法大学的筹建最为关键,可以北京政法学院为基础,从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等院校调进一批骨干教师,另选校址,新建中国政法大学,并列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该方案提交中央和国务院,得到多方认可,时任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刘复之签署了建议原则批准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彭冲同志、国务院副总理杨静仁同志先后签署“同意刘复之同志意见”,批准司法部的报告,中国政法大学的筹建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1982年1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的指示》中再次强调,要恢复与扩大建设政法院校、政法干校、公安学院、警察学校、司法学校和各种训练班,大力加强干部的培训,要抓紧筹办中国政法大学,把它建成我国政法教育的中心。同年2月,国务院批准了中国政法大学筹备计划9月,国家计委批准了中国政法大学计划任务书,筹建工作正式启动。随后,经中央组织部批准,由刘复之邹瑜张百发陈卓叶子龙云光组成中国政法大学筹建领导小组学校的基础建设、本科学制与招生、专业设置、师资配备等一系列工作随之启动。至1983年初,筹备工作基本就绪。

3、中国政法大学的成立

1983年2月,中组部任命中国政法大学领导班子,任命司法部部长刘复之兼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司法部党组成员陈卓担任学校党委书记同年4月,国务院批准中国政法大学成立。5月16日,教育部颁发通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政法大学,并将北京政法学院并入该校,从1983年起开始招生。中国政法大学校址在北京市,规模7000人(新址按5000人规模投资五千万元建设),其中本科生规模5400人,研究生规模400人,进修生规模1200人。本科学制4年,设法律专业,以后根据需要与可能,逐步增设刑事侦查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专业。中国政法大学由司法部与北京市双重领导,以司法部为主。北京政法学院并入中国政法大学后,该学院即行撤销。

198357日,中国政法大学成立大会在公安部礼堂隆重召开中央书记处书记陈丕显胡启立等领导同志及中央政法委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民政部北京市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蒋南翔郑天翔凌云邹瑜朱剑明赵鹏飞张百发以及法学界知名人士张友渔钱端升陈守一雷洁琼王铁崖等出席大会成立大会,宣告了我国第一所综合性法律大学的诞生,也开启了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新历程。

                                                                                                                                             

 

 

 

 

 

 

                                                                                                                                                  责编:陈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