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3.0 香港版草案討論已經開始!

經過差不多半年時間的工作,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3.0 香港版草案已經進入公眾討論的階段!各位關心Creative Commons 發展的朋友可以下載並對草案提出建議,確保將來最終的Creative Commons 香港版能夠體現共享精神,又能夠符合香港的版權法例。

Creative Commons (CC) 是一個由Lawerence Lessig 倡議的授權協定,針對現時版權法中,版權擁有人即使自願,亦無簡易方法合法地把自己的作品開放給他人自由分享。CC 的作用就是把傳統版權條例的”All Right Reserved” 變為”Some Right Reserved”。例如版權擁有人可以決定自己的作品以「非商業用」的條款發佈,那麼除了作商業應用外,其他人亦可以把作品複製並廣傳開去,讓更多人分享。

可惜由於各地版權法條款不同,CC 授權中的條款在實際使用時仍需就每個法區的版權條例作出修改。現時全球包括中國大陸及台灣已有四十二個法區本地化了CC 授權條文。而把CC 授權帶來香港的工作終於在07年尾開始,其中第一步是要由本港的相關法律人員本地化授權的法律條文。

法律條文草案香港大學法律學院的Dr. Yahong Li 及Ms. Alice Lee 負責,而計劃負責人則為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之Rebecca Mackinnon 教授。

跟據CCi 的指引,本地化程序在條文作第二次修定前需作一段時間的公眾討論。而這個公眾討論程序已經開始!有興趣的朋友可透過參與cc-hk 的電郵組參與討論,或許是時候想一下下一個在香港推廣Creative Commons 的計劃了 :-)

4 Comments »

  1. UCR683 said,

    January 3, 2008 @ 12:49 pm

    在香港推廣Creative Commons ,仍然遇上不少阻力,包括:
    -CC 會被用作為盜版的其中一種掩飾行徑。
    -不少香港商家眼中,CC 無法替它們提供致富之源。
    -版權持有人或版權代理,仍然找出法律漏洞,利用法律行徑,壓抑CC 推廣。

  2. hkxforce said,

    January 3, 2008 @ 4:08 pm

    CC 與盜版是怎樣連成一線的呢?願聞其詳。

  3. UCR683 said,

    January 3, 2008 @ 9:37 pm

    以音樂檔案MP3為例:
    -盜版者在未經唱片公司同意下,將擁有唱片公司版權的MP3,以CC條款形式在互聯網發佈,變相免費發佈含有版權的音樂檔案。

    -如果有自由音樂創作人,以CC形式發佈MP3,但音樂版權管理組織不承認CC的存在值值,反施以法律途徑,控告音樂創作人「非法散佈MP3」。

  4. Ben said,

    January 3, 2008 @ 10:14 pm

    Hi UCR683 你好,

    你提出的都是一些很有趣的問題︰

    1) 就你提出的第一個情況而言,問題其實是假如「盜版者」根本沒有MP3 的發佈授權,其實他就不可以用CC 條款「再發佈」那個MP3. 因為使用CC 或任何授權的前題,其實是該發佈人要擁有發佈及授權他人使用該版權作品的權利。如果真的有這個情況發生~ 或許我們要做的就是更進一步推廣CC,讓大家明白版權法的問題及避免誤會。

    2) 就第二個情況而言,的確發生過類似「攪笑」的事件。例如一些加入了Collecting Society 的歌手,的確會遇到因為使用 CC 而被告的問題。這亦是我們小組要存在的其中一個原因 — 推廣改善一個更公平的知識產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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