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伟瀛:顾炎武对《春秋》及《左传》的诠释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906 次 更新时间:2008-09-22 1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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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伟瀛  

  内容提要:

  清代的史学大师章学诚(1738-1801)曾说过:「史之大原, 本乎《春秋》, 《春秋》之义昭乎笔削…. 」。《春秋》一书是中国史学的起源及最具代表性的著作,且是孔子唯一所写的经典,两千年来不少学者对此书有相当多的研究; 而《左传》是否是对《春秋》经的解释也有不同的说法, 或谓其为解经之书, 也有是说乃《左氏春秋》, 遭后人加入解经之内容, 晋朝的杜预对于《左传》的批注是历史上最著名也最权威的注, 但历来也有不少补充及修正。本文拟就明末清初的大儒顾亭林(1613-1682)对《春秋》及《左传》的认识及其解读、补充进行深入的探讨, 就其在《日知录》第四 卷及《「左传」杜解补正》二书中对于《春秋》、《左传》二书的解读,更重要的是要探讨顾氏在这些诠释中所蕴涵的一些对于明亡清兴以及当时学术的看法。另外,也就顾氏之解经来反省中国经典的再诠释所蕴涵的意义.

  关键词:

  顾炎武 <春秋> <左传> <日知录> 经典 诠释 杜预 <左传杜解补正>

  一、《春秋》及《左传》

  孟子提到《春秋》有好几次:「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弒其君者有之,子弒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 「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

  《史记》也有相关记载:「是以孔子明王道,干七十余君,莫能用,故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兴于鲁而次《春秋》,上记隐,下至哀之获麟,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王道备,人事浃。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为有所剌讥褒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也。」

  学者指出, 截至鲁哀公十四年「西狩获麟」为止, 《春秋》及《左传》之间, 从经文角度来看, 直接由后者解前者的约有一千三百条, 与经文关系密切的有一百多条, 两者关系不大的有三百条。而在解经的多数条目是通过补充事实来帮助人们理解《春秋》。 而且更有从后者直接评论前者的两条, 一条是鲁成公十四年;另一条是鲁昭公三十一年, 两者有类似之处:

  故君子曰: 《春秋》之称, 微而显, 志而晦, 婉而成章, 尽而不行, 惩恶而劝善, 非圣人谁能修之?

  故曰:《春秋》之称, 微而显, 婉而辨。上之人能使昭明, 善人劝焉, 淫人惧焉, 是以君子贵之。

  朱熹云:「以三传言之, 《左氏》是史学, 《公》、《谷》是经学。史学者, 记得事却详, 于道理上便差: 经学者, 于义理上有功, 然记事多误。」

  

  二、《日知录》所谈《春秋》及《左传》

  现存最古的《左传》注释是晋代杜预(222-284)所作的《春秋经传集解》(后人简称之为“杜解”或“杜注”)。在杜预以前,东汉经学家贾逵、服虔等曾经注释《左传》。在南北朝时期,南北经学也有分,对于《左传》,北方用服虔注,南方用杜预注。 唐初孔颖达等作《五经正义》,于《春秋左传》则取杜预为标准。从此以后,汉儒贾、服等人的《左传》注逐渐散佚,唯有残篇散见于古书的注疏中,而杜预注遂成为《左传》的唯一存在的古注。

  既然学者研究《左传》的唯一完整的古注,自然它就成了解释《左传》的一个权威。正如历史上的一切权威都免不了遇到挑战一样,杜注也层先后遭到过不少学者的这样或那样的批评,不过,直到明代为止,学者们的批评对杜注并未起到多大的震撼作用。到了清代,学者们对于《左传》杜注的批评,就其作品数量之多,涉及方面之广与考语分量之重而言,都超过了前代。

  如所周知, 顾炎武对于明末王学末流所造成的流弊十分不满, 尤其是明亡清兴,他更以为此亡天下之痛与王学的空疏颇有关系, 因此很自然地对于「微言大义」十分反感, 根本上要认清事实,对于《春秋》的解释, 自然以《左传》为主,除了《左传杜解补正》, 在他自以为将来必流传的《日知录》的第四卷中,有七十七条杂记与《春秋》有关,其中又多是讨论《左传》的。

  《日知录》在顾炎武时代即已出版了八卷本, 但是顾氏自称完成了三十余卷, 不过在顾氏去世后, 去弟子潘耒鉴于他亲身经历其兄的文字狱及当时之严峻气氛, 自行将内容删除, 后来是以三十二卷本行世的, 但其中被删的内容后来经黄侃摘出, 在台湾以《原抄本日知录》出版, 其中最主要的夷夏之辨之部份, 在稍后将有讨论。首先讨论在三十二卷本的《日知录》中的第四卷有关春秋及左传之部份。刘家和指出第四卷的主要内容:

  …而研究《公羊传》(9条)和《谷梁传》(5条)的总共才有14条。在其研究《左传》的63条中, 绝大多数都是通过《左传》研究当时历史的, 也有少数几条直接研究《左传》文献本身。不过, 他又认为, 研究《左传》和研究其它经书一样, 必自文字训诂之学入手, 读懂了书才能知道书上所说的事, 知道所说的事才能懂得其中的道理。

  从《日知录》中可以看出, 虽然顾氏对于《左传》的历史价值相当肯定, 但却不太愿意将其看成对于《春秋》解释的权威性。 在卷四第二条〈春秋阙疑之书〉中, 顾氏即已指出孔子对历史文字的尊重,「孔子曰:吾犹及史之阙文也。史之阙文, 圣人不敢益也!」 例如《春秋》记鲁桓公十七年冬十月朔, 日有食之; 僖公十五年夏五月, 日有食之。《左传》都以为是史官的漏记。但顾氏以为:「以圣人之明, 千岁之日, 至可坐而致。岂难考历布算, 以补其阙?而夫子不敢也!况于史文之误而无从取正者乎?况于列国之事, 得之传闻不登于史策者乎?」也提出《左传》与《春秋》之间非传经的关系:「左氏之书, 成之者非一人, 录之者非一世, 可谓富矣! 而夫子当时未必见也! 史之所不书, 则虽圣人有所不知焉者。」 对于左传, 则有较大的解释及补正的空间。

  在第四卷中, 顾氏所注意的重点分别说明如《补正》,对于使用历法, 十分讲究, 例如,顾氏指出经传之间的差异,「左氏日月与经不同者, 丘明作书, 杂取当时诸侯史策之文, 其用三正参差不一, 往往而迷, 故经所云冬,传谓之秋也。」 但接着又说明其参差的原因:

  按传中杂取三正, 多有错误。左氏虽发其例于隐之元年,曰春王周正月,而闲有失于改定者。文多事繁, 固着书之君子所不能免也。

  …以是观之, 春秋王正月,必鲁史本文也. 言王者, 所以别于夏殷,并无他义。刘原父以王之一字为圣人新意, 非也。子曰, 述而不作, 信而好古, 亦于此见之。…左氏传曰, 元年春王周正月, 此古人解经之善, 后人辨之累数百千言而未明者, 传以一字尽之矣!

  对于「正朔」, 顾氏则显示出其尊王及崇圣之心意, 亦即对于正统大位之重视, 认为正朔必须出自天子; 同时也可以看出顾氏对孔子之维护, 对于其心态, 也有所推定:「正朔必自天子出, 改正朔恐圣人不为也。若谓以夏时冠月, 当曰秋十月。」在此条之末,顾氏更触及到对于《春秋》经旨之探求, 顾氏指出:「…年纪日辰之首, 其谓之元, 盖已久矣,岂孔子作春秋而始名之哉? 说春秋者乃言春秋谓一为元, 殆欲深求经旨而反浅之也。」 换言之, 若要解释《春秋》此一经典之深意, 恐怕不能推求大过, 过份咬文嚼字, 反而会造成误解。

  顾氏对「天王」之称,也有其「尊王」之用意:「尚书之文, 但称王, 春秋则曰天王, 以当时楚吴徐越,皆僭称王, 故加「天」以别之也。赵子曰, 称天王以表无二尊是也。 」, 顾氏心目中, 那些称王之国君根本都是蛮夷, 本来没有资格称王,应该只称「子」, 但既已「僭称」, 只好在周天子之王上加一「天」字。

  但顾氏最常触及的, 是有关「礼仪」的问题:「春秋之例, 葬君,则书; 葬君之母, 则书; 葬妻则不书; 所以别礼之轻重也。隐见存, 而夫人甍,故葬不书。注谓, 隐弒,贼不讨, 故不书者非。」 此处说明《春秋》用字, 并非可以自作解释,其实有例可循, 应尊重传统。另一段则说明《春秋》经文中所透露的僭越失礼现象:「春秋之初, 去西周未远, 嫡妾之分尚严…犹秉周礼者也, 僖公以后, 日以僭踰, 于经可见矣!」

  虽然讨论礼仪问题, 顾氏在这些礼仪之中又不忘到孔子之情义:

  亡国书葬, 纪已亡而书葬纪叔姬,存纪也; 陈已亡而书葬陈哀公, 存陈也。此圣人之情而见诸行事者也。

  庄公年少,当国之臣, 不能坚持大义, 使之复还于鲁, 凭君母之尊, 挟齐之强而恣睢淫佚, 遂至于不可制。易曰:君子以作事谋始。左氏绝不为亲一言, 深得圣人之意, 而鲁人既不能行, 后儒复昧其义。所谓为人臣子而不通春秋之义者, 遭变事而不知权, 岂不信夫?

  此段还透露另一讯息, 亦即「为人臣子」者, 应该「通」《春秋》之「义」, 其目的在于将来遇到任何突发之状况, 能够知道如何施以「权宜之计」, 以顺利应付变局。

  《日知录》卷四的内容可知, 顾氏在被删除敏感文字后,所表达的讯息, 仍为尊王, 强调礼仪, 与学者指称的《春秋》的三种方法:正名字、定名分、寓褒贬 相辅相乘。然而若再比较《原抄本》之文字, 可能更清楚显示顾氏的原意。

  为了节省篇幅, 在此谨将卷四部份之异同加以列出再进行分析:

  《原抄本》卷四,

   楚吴书君书大夫条 春秋之于吴楚 钞本「吴楚」作「夷狄」。

   又小注 降从四裔之例而书子 钞本「裔」作「夷」。

   又 如刘石十六国之辈 钞本刘石作五胡。

   又 略之而已 钞本「略」作「夷」。

   又 辽金亦然 钞本作「金元亦然」。

   又 圣人之心盖可见矣 钞本作「圣人之心无时而不在中国也, 呜呼」。

  现在将该条重新整理如下, 画底线者为「通行本」; 括号内为「原抄本」:

  春秋之于吴楚(夷狄), 斤斤焉不欲以其名与之也。楚之见于经也, 始于庄之十年, 曰荆而已。二十三年于其来聘而人之…终春秋之文,无书帅者使之终不得同于中夏也。是知书君、书大夫, 春秋之不得已也。政交于中国矣。以后世之事言之, 如刘石(五胡)十六国之辈, 略(夷)之而已。至魏齐周则不得不成之为国而列之于史, 辽金(金元)亦然, 此夫子所以录楚吴也, 然于备书之中而寓抑之之意, 圣人之心盖可见矣!(无时而不在中国也!)

  可见其原文中对于蛮夷之态度被删除殆尽。另外尚有两条:

   大夫称子条 洛诰 钞本「洛」下有小注「讳阙」二字。

   五伯条 小注 泗上十二诸侯皆朝之 钞本「皆」下有「率九夷以」四字。

  但最具意义的是在下面一条中, 一段文字完全被删除, 而此文字又恰当地描写明末人士对清朝的感觉:

   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条 某亦愈于已为他人郡县而犹言报雠者与

   钞本「愈于」「于」「于」作下有「今之」二字。

   又 前句后与楚子之存陈句前钞本多一节, 文如左:

  「有盗于此,将劫一富室。至中途而其主为仆所弒。盗遂入其家, 杀其仆,曰,吾报尔雠矣。遂有其田宅货财,子其子,孙其孙, 其子孙亦遂奉之为祖父。呜呼!有是理乎?春秋之所谓乱臣贼子者, 非此而谁邪?」七十七字。

   此处之「盗」乃指满清, 「富室」指明王室, 仆人则为李自成, 明王朝为李自成所灭亡, 但清朝入关, 号称为明朝报仇, 却占有明朝的人民及领土。顾氏在此条中颇清楚地将满清政权看成《春秋》里面的乱臣贼子, 而且他还对于接受清朝统治的明朝遗臣加以讽刺, 认为这些人认贼作父, 甚至是「祖」, 这条之被删除, 理由十分明显。此条在诠释学上的意涵将在后面详论。

  史家最喜谈到的一段「赵盾弒其君」, 顾氏有下列看法:

  太史书曰, 赵盾弒其君, 此董狐之直笔也; 子为正卿, 亡不越境, 反不讨贼, 此董孤之巽辞也。传者不察其指, 而妄述孔子之言,(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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