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一)个人会员:烹饪、餐饮行业的从业人员以及与餐饮行业有互动关系的相关人员,热爱龙江烹饪餐饮事业,均可自愿申请入会,成为本团体会员。 (二)单位会员:烹饪、餐饮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餐饮业、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与餐饮行业有互动关系的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别性质,均可自愿申请入会,成为本团体会员。 申请加入本团体会员,必须具备下例条件。 (一) 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 在本团体的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声誉和影响; (四) 能按期交纳会费并积极参加本团体活动。 会员入会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由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讨论通过; (三) 由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四) 对于热心烹饪事业,积极支持本团体工作的各界知名人士和各有关单位领导,可由常务理事人直接聘请为会员或名誉会员。 二、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组织的有关活动; (三)对本团体工作有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四)优先供应本团体编辑出版的有关图书、资料、刊物;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团体章程,执行本团体决议,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完成本团体所委托的各项任务; (三)主动向本团体提供有关资料,反映行业情况; (四)按规定及时交纳会费,并尽力为本团体筹措活动经费,积极支持协会开展工作。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四、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退会应由秘书处定期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触及刑法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会员,其会籍自动取消。 五、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六、 收费标准 个人会员一届100元(一届3年)、团体会员一年500元、理事一年100元、副秘书长一年1500元、常务理事一年1500元、副会长单位一年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