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晨(21日)6时起对7月14日或之后曾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逗留的入境人士采取14天医学观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鉴于江苏省南京市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出现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4条的规定,所有在7月14日或之后曾在该机场逗留并在7月21日上午6时后入境的人士需接受14天医学观察。此外,在7月14日或之后曾在该机场逗留且已入境人士,健康码将变为黄码,需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直至完成7天内隔日进行一次、连续3次自费核酸检测。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具以下旅游史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 天医学观察:

  • 入境前14 天内曾到过以下地区: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陇川县;
  • 所有在7月14日或之后曾在江苏省南京市南京禄口国际机场逗留并在7月21日上午6时后入境。

应变协调中心呼吁,市民前往外地应注意做好防疫措施,留意当地疫情发展。在抗疫常态下,仍须坚持戴口罩,严格执行各项防疫措施,保持距离,避免人流聚集。同时,强调应在现阶段有序地预约接种疫苗,疫苗可有效预防新冠病毒肺炎,有效减少自身感染、重症和死亡风险,筑起免疫屏障,保护自己及家人。同时,即使已接种疫苗,亦应避免前往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应在完成接种疫苗后14天,待身体产生足够的免疫力后才前往,以减少感染的风险。

查看图库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