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报料热线是:4009-20-4009,我们的投稿邮箱是news@thepaper.cn,欢迎来电来稿!

热新闻

热话题

热评论

热回答

29

2002年,中国法院将法槌确定为法官用具时,很多中国人都认为这是中国法律“西化”的体现。然而,法槌事实上并没有那么“西方”,因为它从来都不是非欧洲传统的法律器物,而是美国人在18至19世纪才发明的新鲜事物——而且,除了美国之外,几乎所有西方国家的法官都不用法槌,法官敲击法槌的经典形象事实上多半源于美国影视剧的塑造,而美国的法槌,其实源于拍卖槌。
《罗伯特议事规则》中规定:“主持人有权在发言出现混乱的时候要求会议恢复秩序,可以喊‘注意秩序!’,如有木槌可以适当击打。”在美国,罗伯特议事规则自确定后随着时代发展愈加普及,敲槌这一行为也越来越被公认为维护秩序标准手段——而当议事槌被摆到法庭时,法槌也便诞生了。
美国法主要源于英国法,但在英国法官却普遍不使用法槌——法槌完全是美国独立后自发形成的法律器物。因此,对于传统引以为傲的英国人来说,带有浓厚美国色彩的法槌与好莱坞、迪士尼、Windows系统和苹果手机一样属于美国“文化帝国主义”的组成部分,直到很往后才渐渐局部地批准了通过法槌来“提醒法庭上的当事方法官进入法庭”——直到今天,还有不少英国法官呼吁“不要法槌,这里是英国(No gavels please, we're British)”。
至于中国古代的惊堂木,是古代官员在断案过程中震慑犯人,维持秩序的器物,虽然从功能上与法槌有相似之处,但并非当代法槌的渊源。关于惊堂木,拙作《法律博物馆(中华馆)》中有一篇《衙门器物考:庙堂与江湖的两张面孔》,其中对古代官衙里的器物有详细简介。而关于法槌,明年《法律博物馆》的姊妹篇(海外馆)应该就能上市了,在这也做个小小的广告:里面有一篇《高举的法槌:一柄木槌的文化误会》就是写这个问题的。如果这位湃友感兴趣,欢迎保持关注呀:)
关于澎湃 在澎湃工作 联系我们 广告及合作 版权声明 隐私政策 友情链接 澎湃新闻举报受理和处置办法 严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