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雲林縣虎尾鎮行政路6號
電話:05-6328139
傳真:05-6339110
鎮民代表會的起源:
本鎮代表會成立於民國35年,歷屆代表均由轄區公民分區選出,發揮為民喉舌,造福桑梓的基礎民意代表職責。本鎮依行政區域與人口分佈情形,劃分四個選舉區,第一選區代表名額均為八名(各含一名婦女保障名額),第二選區二名,第三選區代表名額二名,第四選區代表名額一名,合計十三名。置主席、副主席各一席,由當選之鎮民代表選舉之。
第一選區 |
東仁里、新興里、公安里、德興里、中山里、西安里、立仁里、安慶里、平和里、興南里、新吉里、穎川里、延平里、建國里 |
---|---|
第二選區 |
埒內里、堀頭里、安溪里、興中里、廉使里 |
第三選區 |
惠來里、頂溪里、中溪里、下溪里 |
第四選區 |
東屯里、西屯里、芳草里、墾地里、北溪里、三合里 |
鎮民代表會的職權:(依地方自治法第37條規定)
鄉(鎮、市)民代表會之職權
鄉鎮市民代表個人之職權:
鎮民代表會會議:
定期會
鄉(鎮、市)市民代表會會議除每屆成立大會之外,定期會每六個月開會一次,每次會期包括例假日或停會在內依下列規定:
臨時會
鄉(鎮、市)民代表會遇有下列情事之一時,得召集臨時會:
前項臨時會之召開,主席應於十日內為之,其會期包括例假日或停會在內,每次不得超過三日,每十二個月不得多於五次,但有第三十九條第四項之情事時,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