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社長裴偉今天發出4點聲明,指稱時力立委陳椒華公布的錄音檔內容經刻意剪輯,製造不實輿論,懷疑是時任財務長田富彰提供將對其提告並求償。對此,前鏡電視董事長陳建平強調,他所取得的錄音檔,並非來自田富彰。立委揭露的錄音內容確實是裴偉本人的發言,也非裴偉所說只有20分鐘,批評裴偉只是在移轉問題焦點。
裴偉在聲明中表示,110年12月17日股東臨時會並無立法委員指涉的錄音內容,且經多方瞭解,當日股東會僅進行約20餘分鐘,即在股東的提議下結束。之後幾位股東留下來閒聊,「經由確切管道得知錄音之人為田富彰,立法委員公開的錄音內容又經刻意剪輯,製造不實輿論」。
針對裴偉的說法,陳建平也提出兩點反駁,強調110年12月17日鏡電視股東會,他全程參與。他從吹哨者所取得之完整音檔,長達約2小時,並非只有20餘分鐘。裴偉確實在會中向與會股東報告,他向府院反映溝通的內容與結果。
他強調,昨天由立委揭露的錄音內容,確實是裴偉本人的發言。對於裴偉一再指稱該部份發言並不在股東會正式議程之內,他無法理解意義何在,認為裴偉目的顯然只是在移轉問題焦點,毫無意義。
陳建平表示,他本人所取得之錄音檔,是由吹哨者所提供,並非來自田富彰。對於裴偉的不實指控,田富彰決定如何採取相應的法律行動捍衛自身權利,「本人完全尊重,並將給予最大之支持」。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