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我大三,中美斷交。美國廢除「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對台灣而言,那時最重要的保障不是中華民國憲法,而是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反共的信心不是來自國軍,而是美國第七艦隊。

那年,台灣由「風雨生信心」變成「屋漏偏逢連夜雨」,由「黎明前的黑暗」,變成「天那麼黑,風那麼大,爸爸捕魚去?」

那年,有人在台大法學院中庭,掛了東林書院顧憲成寫的對聯:「風聲雨聲讀書聲,聲聲入耳;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這幅對聯比校訓更有時代意義。

那時,同學間關心的話題不是薪水22K的問題。

同年3月,美國民意反對出賣盟友聲浪沸騰,於是參眾兩院以不到兩天的時間火速通過「臺灣關係法」。4月卡特總統簽署後,正式成為美國對台政策的基本法。

36年過去了,現在台灣還有多少人記得,當時我們是怎麼走過一次又一次的難關?有多少人記得,「臺灣關係法」究竟是為了什麼?在美國人眼裡,到底兩岸關係是什麼?試答如後:

1. 雖然國際局勢惡劣,當時台灣人民只是埋頭努力賺錢,發展企業。我有好多企業界的前輩,如寶來證券的白董,茂迪太陽能的鄭董都告訴我,中美斷交後的10年,是他們賺到第一桶金的年代,奠定了他們後來企業的基礎。當時的人們沒有現在這麼強烈的「個人意識」,倒是有很強烈的「危機意識」。臺灣關係法雖不若中美共同防禦條約那麼強,但沒魚,蝦也可以。加上台灣政府冷靜面對挑戰,應對得當,沒有重複越南1974年的一夜崩盤,以及菲律賓40年的生靈塗炭。

2. 「台灣關係法」是為了取代「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是為了維持台海及西太平洋的和平,安全與穩定。值得注意的是關係法涵蓋範圍,只包括當時的臺灣省行政區,並不包括金門、媽祖、東引、西引以及南沙群島。

3. 「台灣關係法」不是「台獨關係法」。台灣獨立,不是美國國會迅速通過台灣關係法的目的,維護區域的和平穩定則是。

4. 中共結束文革,繼而改革開放後,美國也了解為了自身的利益,必須與中共建立有建設性的關係。但美國的立國精神與價值,主張民主制度,保障人權,提倡自由經濟。而美國當時的民意深信台灣是美國反共產、反集權的盟友。樣的觀點充分的表現在美國對兩岸的政策上。美國對台灣政策的目標包括:維持台海和平穩定,維持台海現狀,維持美台商業及文化關係、保障人權與台灣安全。

關係法明確指出,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包括杯葛或禁運)解決台灣未來的作為,均會威脅太平洋和平與安全,美國將嚴重關切。美國依法繼續提供防衛性武器給台灣。美國也將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高壓手段,危及台灣人民安全與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但關係法並未明定美軍在台海危機出兵保護台灣之義務。多年來,美中台的關係就是依據這些基本原則運行。

5.1999年,中美斷交20年。有學者研究指出,從1953-1999將近50年的期間,台灣經濟的成長率是世界最高的紀錄。台灣以雪恥的決心,努力發展家園,其經濟發展成績如後:年平均經濟成長率為8.4%,其中有將近20年的平均經濟成長率是兩位數成長。同期經濟成長率 世界第一;同期失業率低於 2.5%;同期通貨膨脹率低於 3%;同期所得分配為 5.5 倍。1999年人均收入是菲律賓的10倍。

上個世紀後半葉,台灣經濟發展成功的原因是:1.政局安定,2.政策穩定,3.人民安居樂業。台灣的經驗證明,一個國家的外交處境容或艱困動盪,但她的內政斷不能紛亂不定。 當年專心拼經濟的決心,證明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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